scroll down

护理进修人员申请流程


发布时间:

2024-06-27

报名须知

  一、学制与批次

  1、进修学制分为3个月、6个月、12个月。

  2、招生批次一年设置四次即3、6、9、12月份。

  3、进修结束后由护理部发结业证书。

  二、招生条件

  1、进修人员必须是国家公立医院正式的工作人员,医院级别不限。私立医院、个人诊所人员一律不接收。

  2、必须在所在医院注册相应资质。

  3、申请表必须有单位审批签字,盖单位公章,不接收个人申请。

  三、报名公告:

  1、2、5、8、11月1-5日开始申请报名。

  2、初审通过者于2、5、8、11月6-10日自行登录系统下载录取通知书(同步短信提醒),并上传复审材料(按通知书要求)

  3、交费方式及报道时间详见录取通知书。

护理进修生管理办法

  一、进修生管理办法

  1、根据实际报名情况,每月接收进修人员,护理部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安排到相应科室。

  2、由接收科室按计划对进修生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及考勤工作。

  3、进修生应遵守如下要求:

  (1)按本院要求着装:仪表端庄,整洁大方,佩戴名牌。上班化淡妆,不佩戴首饰。

  (2)注重加强自身素质培养,讲文明礼貌,尊重患者,团结同事,接受所在科室护士长的领导,服从教学老师的安排。

  (3)进修生应以主人翁的态度认真参加科室的临床工作,在工作中努力学习,积极参加护理部及各科组织的教学活动,如讲课、护理查房、考核鉴定等,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及技术操作水平。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进修期间一律不安排探亲假、事假,除急诊外,病假需有我院医生开据的诊断证明。

  (5)遵守医院及所在科室的工作制度和各项护理操作常规、岗位职责等。

  (6)进修期间不可以随意改变科室,不可自行延长或缩短进修时间。

  (7)进修生来院后凡不遵守以上要求,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者,由科室提出意见,护理部核实批准可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二、发放进修生结业证书的规定

  进修结束后,由所在科室进行考核、由进修生本人完成进修总结,科室签署意见并由护理部审核合格后,颁发进修结业证书。

  属下列情况者不发证书:

  1、进修期间,因责任心不强出现重大差错或医疗事故、服务态度差,造成恶劣影响、劳动纪律松懈,无故旷工以及道德品质不好者,不发结业证书。

  2、进修期间有特殊情况请假但逾期不归超过三天或进修半年病假超过两周者不发结业证书。

  3、业务水平差,进修期满不能完成学习要求和不能胜任工作者不发结业证书。

关键词:


上一页:

下一页: